扣出社保医保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理吗??

扣出社保医保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理吗
当谈工资时说是1600可是扣掉社保后连当地最低工资都不到!!!
有哪条法案说明我这个问题的吗?

不合理

但是,我建议你问下单位劳资员,相信他会给你一个解释的,不是吗。
如果你工资条上的应发工资确实是1600元,我想应该是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你这种情况

1.每个地方的最低工资都有含社保和不含社保两条线,你可了解下当地的
2.有些地区社保要补基数,汇报前几个月差额一并补齐,这样反映在当月工资,会发现扣得很多。你是只有每月都低于还是只有这一月低于,自己弄清楚
3.有些地方社保规定比较死,假如你前一个单位基数是3000,你现在新单位也要按照3000基数扣,就会扣得多。这种情况,其实单位也不愿意,因为单位承担更多。

概括来说,工资条应发工资为1600,社保只扣减你个人应承担部分单位就应该问题不大,反之单位有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之,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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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3
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2个回答  2012-08-12
当然是合理的 合同工资都是包括个人应缴社保费用的,换句话说,社保个人缴费有啥不合理的只要最后拿到手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 现在
第3个回答  2012-08-12
不合理,劳动法规定了的,扣除社保应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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