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是台湾人,欠我16000元,无欠条

我男朋友是台湾人,他常住台湾,我确认他未婚,然后就和他谈朋友。他让我把工作辞了和他一起开公司,但是至今公司还没有成立。从今年6月开始,他订台湾飞上海的机票和上海住的酒店都是我预订,其次是我支付了所有费用,当时我是透支信用卡及我自己的存折卡。现在我已经身无分文。全部金额是16000元人民币。上两个月我还有积蓄可以还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这个月我已经没有能力再还款。我每次打国际电话给他,他总说快回来了,但是一直不见踪影。因为他是我男朋友,所以我没有让他写任何一份欠条。我现在想把这钱拿回来,我该怎么办。

楼主你好
首先借出的东西,必须有文字或证人等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你所借出去的东西是属于你私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这样才能向借入人讨回你所借出的去的东西 。
哪么,你和你男朋友关系确立下,你为他订机票、酒店。除借条外,你是否还有其它证明材料。如:订酒店,房主姓名是否是他自己本人?
但是有一点你自己要清楚,自愿给钱给别人,和别人事先有和你约定,让你暂付,是完成不同的两件事,因此你人分清。
如果你是自愿的,估计是没有力法要得回来了。除非你的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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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3
给你一个建议,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因为机票和酒店不是订给你自己的,你可以跟信用卡公司说有人盗用你的信用卡,让银行把这个款项退还。这恐怕是唯一可以试一试的办法了。打官司是不可能的。如果他不肯还你钱,恐怕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最後说一句,傻孩子,别那麼容易受骗,学会保护自己。
第2个回答  2012-08-13
直接要,要是不给就打官司 这个问题,难办``` 一定要欠条 如果他真是人走茶凉,分手立马要欠条,我们女生能不能大度点, 分析了一下
第3个回答  2012-08-13
你就直接跟他说你没有钱用了啊,让他给你钱,因为他没有钱的时候你能给他,如果说他是真的爱你,他一样也会给你,如果不给你,那么我觉得你们这没什么可淡的啦,有可能你就是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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