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8-16
请问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在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合同施行之日起计算
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规定有关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规定执行
因此2006、2007年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赔偿金是下列四种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6
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以前的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就没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了、、
第3个回答 2012-08-16
1有
2看你具体情况了,假如公司违法解除未到期合同就有赔偿金。
3,假如08年以后解除到期的合同 你同样能得到补偿!
4好好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你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