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有足够证据,是因为:在下车之前的行车途中,我用另外一台手机拔打了那台手机(就是我遗失的那台手机,而且我就是用这台手机叫的车),当时就在车上响铃了,滴滴公司专员调取了滴滴车的录音,证明当时手机在车上。当时我以为手机放在包里面,就没去管它了。下车后几分钟我就到家,并立马打开背包找手机,发现没有。于是我断定手机落在了滴滴车上,紧接着拨打那台手机好几次,前几次是通的,最后一次拨就关机了。滴滴专员同样调取了这几次手机在车上响铃的录音,证实我下车后我那台手机确实遗落在车上了。
可是滴滴专员同时告知我,滴滴司机不承认捡到手机,而且我下车后第一个乘这辆车的乘客也不承认捡到手机,他们说这就没办法了,只能由我自已承担全部损失了。请问有这个道理吗?之后我要求滳滴公司赔偿,他们说那不可能。难到滴滴公司真的可以这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吗?
手机丢了还在其次,关健是手机上储存的有关我治病(大病)的资料都没有了。急死我了。我最期待的是他们帮我找回手机,而不在赔偿。但既然他们这么不负责任,这么缺乏帮助承客的能力,那么他们就该作出赔偿。以便吸取教训,整改漏洞。
请问我的索赔有错吗?该怎样索赔呢?
谢谢你认真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的证据是:在车上时,我用另一台手机拔打了那尸台手机(就是后面遗失了的那手机,我就是用这台手机叫的滴滴车),听到了铃声。我以为在包里,就没去管它了。滴滴工作人员调取了滴滴车内录音,证明是实。
下车后我回到家,发现手机并没在包里,并马上拔打那台手机好几次,前几次都是通的,滴滴人员也调取了车内录音,证明是事实。
这样的证据还不能足以证明我手机落在滴滴车上的事实吗?
报了案,但110不受理。
谢谢您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