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让职工回家休息不发工资、停缴社保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给职工调整工作岗位,职工不同意,单位就让职工回家休息,单位不发工资或生活费、停缴社会保险,单位是否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对于能够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调整。
强行让回去休息并且不给工资和社保是违法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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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8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单位不安排岗位并停发工资,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形同没有这个人。建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1-08
如让员工回家休息要补发基本工资与缴纳社会保险的,你们公司违法了,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吧
第3个回答  2020-01-08
应该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找劳动仲裁解决
第4个回答  2020-01-08
这种情况应到公司去协商,同时搜集相关的证据,必要的时候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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