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法院起诉前,对方已经把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我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屋吗??

如题所述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其夫妻名下的财产的。在强制执行后转到妻子名下,还有可能涉及财产转移。如果转移财产属实,其转移财产行为是违法并无效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必须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对方如拒不执行的话,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后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过,由于诉前财产保全仅限于情况紧急的情况,申请人还必须要提供担保,并且还得需要法院审判,从目前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法院都不是很愿意做诉前保前。在实践中有一种折衷的做法,债权人不做诉前保全,但起诉立案时,会跟立案法官沟通,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要求法院在立案后先不要将起诉状及副本送达被告,在确定承办法官后先将保全给做了再向被告送达。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个月内未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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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1
再去法院起诉前。对方已经把房产转移至妻子的名下。你当然不能申请法院强行执行这套房屋了。因为他是在你去法院起诉前就将房子转移至妻子的名下 ,所以你当然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屋了。
第2个回答  2021-08-11
如果债务属于对方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夫妻双方,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套房产。否则,对方有逃避债务之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房产转移撤销之诉。
第3个回答  2021-08-11
被告在原告起诉之前将大宗财产(其中包括房产在内)转移他人的名下,这是极为常见的败诉前财产转移现象!值得庆幸的是,你起诉的被告太顾家了,只愿将房产转移至自己妻子的名下,他难道不清楚夫妻财产是共有的吗?你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套转移至被告妻子名下的这套房子!
第4个回答  2021-08-11
再去法院起诉前,对方已经把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我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屋吗?这是可以的,因为他是非法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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