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吨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超吨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超吨未达30%的记3分,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超吨超过30%的记6分,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规定: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第六点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三点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参考资料来源:建湖县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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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第2个回答  2017-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含30%)以内的车辆,按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1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一50%(含5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50%一100%(含10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300元罚款。(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按照整吨位计算,不足1吨的不计算)。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处2万元罚。
第3个回答  2017-11-07
现在可不是光处罚就完事了,罚完是要把货卸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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