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挂失后补办新房本需要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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