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补办一定需要本人去办吗

如题所述

办理房产证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除非有特殊原因,例如患病、年老不便行动等,可以提供授权书以及相应证明,经管理部门同意,可以不亲自到场。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扩展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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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9

办理房产证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除非有特殊原因,例如患病、年老不便行动等,可以提供授权书以及相应证明,经管理部门同意,可以不亲自到场。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扩展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房产证遗失补办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办,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有委托书。
  【办理程序】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办理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第3个回答  2015-07-28
房产证丢失补办,原则上是需要本人办理,但是可以通过公证、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进行补办。具体的办理流程为: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第4个回答  2010-12-11
必须是房主本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还是土地使用证到房产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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