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了,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我是11月12日进入公司,到现在快三个月了,一直也没签订任何合同,老板还拖欠工资,到现在12月份的工资还没发,现在到10年的1月底了,我想辞职,老板不打算给工资,两个月的工资啊?我该怎么办?急……急……大家帮帮我……
谢谢各位的回答,我想问我还在试用期的话,辞职算不算不负责任啊,老板就是说我不负责任就要走,所以不给我工资。是不是要等一个月后才可以走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任职满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应补偿员工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才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完全有理由维护你的权益。
因为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提出离职,完全合理。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一个月后自动生效,企业无权不放人。
企业用人,不签合同、拖欠工资已经是违法的事情了,是企业不负责任,你一点责任都没有,放心的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吧!
找律师,帮你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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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31
和老板谈谈,你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合同,老板属于违法用工,并且拖欠工资,如果有工友给你作证你的赢面就更高了。
最好不要走法律程序,提醒老板你的工资对他并不多,如果不给你,你将向劳动仲裁提出诉讼,对他的影响会非常大,一般大一点的城市劳动监管都比较严,你的老板多数会愿意和你私下和解避免麻烦。
第2个回答  2010-01-31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你已属于事实上建立劳动关系, 权力可以得到保护。
程序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0-01-31
老板不发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1-31
先向劳动监察举报 后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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