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税务机关经过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有以下几项支出

某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税务机关经过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有以下几项支出均已列支。①支付职工工资总额108万元(该公司职工50人,当地规定计税工资标准人均每月1800元);②提取职工工会、福利、教育三项经费10万元;③赞助明星演唱会12万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1个回答  2014-06-15
应纳税所得额=500+12=512万元追问

可否一个过程给我,谢谢了

追答

1、工资总额可以全额扣除;
2、职工工会经费可扣除工资总额的2%,福利费可扣除工资总额的14%,教育经费可扣除工资总额的2.5%;三项合计=108*(2%+14%+2.5%)=19.98万元,因此提取的三项经费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3、赞助明星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500+12=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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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6-15
500-12=488万。追问

可否一个过程给我,谢谢了

追答

楼下的对的,我倒过来了,应该是512万,工资和三项经费都没有超过标准,所以无需扣除,只有赞助费12万不能扣除,所以是512万。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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