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户口不愿意迁出去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了男方户口不迁走的,可以与男方协商处理。离婚后,男方户口不愿意迁走的,可以去找男方进行协商,商量之后,男方愿意迁走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让户口登记机关将男方的户口迁出去;与男方协商之后,对方实在不愿意迁走的,女方作为户主,可以询问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有何种方法将男方的户口迁出去。

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的方法具体如下:
1、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的,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后,对方愿意迁出的,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
2、对方实在不愿意的,可以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可以将对方的户口强制迁出。

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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