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愿意迁出户口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法律上没有规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必须迁走。 二,如果你们有单独的房产,可以通过离婚析产把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女方名下,然后,要求前夫把户口迁出去来达到分户的目的。 (1)析产所要提供的资料: 女方凭离婚协议(经公证或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离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 房产所有权 ,只收取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共计200元上下。 (2)这算离婚析产,不是房产买卖或赠与,不涉及房屋的买卖,所以不存在过户的说法。 三,当然,如果娘家村同意,女方也可以把 户口迁回娘家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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