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弥补亏损是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
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
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
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是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不是一回事,会计处理对弥补亏损不做处理,是因为每一年度会计都对经营成果做了会计处理,无需重复做分录。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
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