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软件增值税先征后返账务处理

请问大家,请问在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同时销售其他硬件,这个收入要开分核算吗?增值税也要分开核算吗?还有这个增值税退税公司是先交,然后过了几个月之后才返回来,那么期间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同时销售其他硬件,需要分开核算收入,否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进项也应分开核算,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劳务,对无法划分的进项,按实际成本或者销售收入比例分摊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分摊进入抵扣。
其会计处理和普通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只是在收到即征即退税款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即可,即征即退税款属于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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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4
税金的计算和缴纳与平时一样,期间不用管,到时候退回来时做补贴收入就行了。追问

请问收入和税金要分开核算吗?就是单独有科目反应这笔是自产软件的收入和税金?请问你是做软件企业的会计吗?

追答

我不是做软件的会计,但是,软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先征后返的优惠,应该不用单独反映自产的还是外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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