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国企离职后扣发工资怎么办

在国企工作,于2013年5月5日申请离职,由于在分公司工作,总公司在外地,离职手续需要找十几个领导签字,到8月才办完。离职时2013年3月与4月工资均未发放,由于公司有不按时发工资的传统,也就没着急要。现在询问公司人力,人力解释三月、四月工资被扣了全年的绩效薪,说公司有文件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扣罚全年绩效薪。现在离职手续已经办完,档案取走了,公积金要求我提供新单位缴存证明后可以转为活期,保险要求我转走户口才能给我转保险。另外公司扣了我项目抵押金1万元,我想取走,公司表示项目结束后才能取。请问以上企业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十分感谢回答提问的这位朋友。我再将此事补充清楚一点,辞职单位是此国企沈阳分公司,在沈阳工作,其总公司(法人)在青岛,户口是青岛单位集体户口。公积金原单位在青岛缴纳,新单位在大连缴纳,原单位要求提取公积金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公积金中心出的缴存证明和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社保原单位在济南缴纳,新单位在大连缴纳,原单位要求迁走户口后,提供身份证和新户口本复印件后帮助转移社保。工资三、四月份两个月应该是一万多点,发了2700,理由是1-4月份的绩效薪由于公司有文件中途离职会扣发全年绩效薪所以在三四月工资里扣除了。我向人力索要文件,人力答复是机密不能给看。我与公司是劳动关系,所在项目会与公司签订项目风险承包协议,项目经理为主缴纳较多,其他人缴纳较少,我缴纳1万元,有公司收据。

1、关于工资。是不能拖欠的。
工资是工资,绩效是绩效,奖金是奖金。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就是不给工资怎么办?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起仲裁。百分之百赢的。因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3、4月份的工资支付给你了。

2、另外公司扣了我项目抵押金1万元,我想取走,公司表示项目结束后才能取。
项目抵押金是什么情况?你们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经营性质?如果是前者,你也可以一并投诉。如果是后者,你只能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来走,通过法律中的民法渠道解决,不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约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公积金要求我提供新单位缴存证明后可以转为活期,
各地的公积金条例中基本都有这样的条款,大概意思就是说户口不再本市的,辞职后可以直接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从公积金中心领取现金。

4、保险要求我转走户口才能给我转保险。
什么保险?社保?如果是社保,单位扯淡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建议收集整理证据,准备走仲裁程序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连律师都不用请,把劳动合同法看上3遍就会了。

如觉得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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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3
你们单位扣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还有扣你的项目押金更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公益性法律援助机构。
第2个回答  2015-07-02

  国企离职后扣发工资,可以保留好公司克扣工资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3-09-23
工资必须要补的,项目抵押金还需要看抵押金的性质。

国有企业办理离职,手续还是很正规,保留好相关凭证和文件。如果方便自己可以去总公司所在地先走劳动仲裁,如果自己不方便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代办一下,事情比较小,还是比较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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