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与办理灵活就业

我于2017年11月31日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于12月5日到另一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给上保险。现我档案已转街道。可领失业金,也可以办理零活就业。不知如何选择最有利?

如果你收入不高的话,能领失业金的话,肯定是领失业金好了,领完了以后再办理灵活就业也是可以的,只是领取失业金期间不交社保,交费时间就少了,这样将来的养老金会少的,交费时间越长、交费基数越高,养老金才会越多的
如果你收入不错,那么可以选择不领取失业金,继续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交社保,这样将来的养老金会更多的,并且满50岁的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以后,可以申请交费减免,至少减一半的费用,可以享受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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