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声明书、灵活就业证明书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失业保险。以云南嵩明县为例,在云南嵩明县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材料为:
1、《就业创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须灵活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
2、《失业保险缴费手册》(若无手册忽略此项);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册(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2020年度《灵活就业证明书》原件(上下半年各一份)。
扩展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筹累计足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满2年,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满3年,领取7个月失业保险金;满4年,领取10个月失业保险金;满5年,领取13个月失业保险金;满6年,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以后每满一年,增加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的其他补贴补助,依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执行。参保缴费但并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发生死亡、退休情况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退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