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用,

容我说细说下情况,我是在2005年9月来到这公司打工的,每天上班时间为早7:30上班到次日早7:30下班,然后第二天早7:30上班到次日早7:30下班,24小时一班,每月每天上班时间平均为12小时/天。每月工资为2000元。没节假日。也没发过加班工资。各种保险也没有交过。劳动合同是在2009年10月签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实发也是200元。我现在想要公司支付我2005年9月-2009年10月的加班费用:其中有每天12-8=4小时的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请问是否合理,请法律人士指点下,谢谢

可以申请劳务仲裁,提供你的明细上班时间记录,实发工资明细表(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因为劳务局会要求你个公司提供,不过最好自己也有)
你公司的用工情况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不过具体还要看你有没有和你公司签订过任何用公协议(不是合同,请注意),假设有签过协议而协议上有相关的合法条文去制定你的上班情况和工资情况的,那么要求支付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个人建议你准备好上述的资料(上班时间明细记录,工资单,劳务协议,合同)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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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8
原则上是合理的,但是你应当结合公司发放工资的工资单、打卡记录等具体考量,你可以先行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看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只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这个问题。具体亦可向当地律师咨询落实处理方案。
第2个回答  2010-02-28
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5-09-22
1直接找你的领导商量加班费问题
2商量不妥可以直接投诉维权,拿回属于自己的加班费
3电话:12345,服务找政府!
第4个回答  2010-02-28
不合理的,因为你原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达成法律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超过8小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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