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写委托书给公司办理工伤认定有问题吗!有没有不好的后果?

如题所述

有问题。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是否工伤进行行政确认。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需要也不应当要求工伤职工委托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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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1
员工和公司对于工伤的鉴定结果立场不同,所以最好不要委托公司办理工伤认定,还是要自己亲自去办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12-20
公司一般不愿意办理员工的工伤认定,你授权委托别人替你办理,这样委托手续复杂,调查也有困难。经办人如果也是公司的员工,会影响员工在的公司工作。你报案后,可以先治病,等身体恢复后,再自己申请办理工伤认定。
第3个回答  2021-12-21
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12-22
一般没有问题,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伤者职工也应当将从发生工伤到治疗、认定、鉴定等等的资料收集一份,最好都是原件,没有原件也要拿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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