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未明),我们打算给他报工伤,但他现在要求自己去找律师报工伤。工人表示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事故责任认定未定,所以打算通过律师去谈责任认定,并一起报工伤这样对我公司有影响吗?
有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才能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其他工伤相关知识
(一)下列伤亡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因为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因为醉酒导致伤亡的;
3、因为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受伤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同时,根据工伤认定需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相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3、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工伤);
5、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7、工伤认定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
1、用人单位、伤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社保部门审核相关人员提交的资料,并且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
3、社保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给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有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才能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扩展资料:
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后果
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来说,其法律后果将使其丧失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精神,对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而言,也将丧失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的权利。
因此,对于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
虽然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再适用工伤认定行政程序,工伤保险待遇也不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将丧失获得工伤赔偿的实体权利,因为劳动者享受劳动保护,因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职工及其近亲属应当享有通过行政程序以外的其他救济渠道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及超期申请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员工向公司提出自己报工伤,如果有工伤保险的话,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申报工伤,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去申报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工伤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一个月内公司没有申报,好像员工自己去申报会产生一定赔偿要公司承担?
追答没有这种规定,但是公司也可以直接申报,这个该公司负担的无论是谁申报的都是要承担的。
追问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