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过我的合同没有满但是我老板叫我去另外公司去上班我可以告�

如题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所谓工作地点的变更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区域发生变化。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与劳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地点不一致。
2、可将工作地点的变更分为工作地点重大变更及工作地点临时变更两大类。
3、所谓工作地点重大变更是指,工作地点的变更使得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变动甚大,已经无法从原合同中找到合意基础。
4、所谓工作地点临时变更是指,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管理之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暂时性的变更,且这种调动仅在某一确定的期间内有效。
5、根据法律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如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按照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6、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变更属生产经营之需要,且在给该劳动者带来工作不便的情况下,需为其提供相应的住宿并保证交通便利,例如当劳动者被调岗至郊区时,企业应为其安排宿舍或有班车接送亦或给予交通补贴等。
7、你的情况,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单位不知道是处于何种原因,也不知这里的另外公司是什么概念,是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还是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8、如果是要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支付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如果是下属公司不同的工作地点,也要具体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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