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的赏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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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介绍
  王安石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诧异
  6.借旁近:向邻居借;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主旨;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四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名声
  28.泯然:完全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认为……有利可图。意动用法.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以诗把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参考资料:http://blog.china.com.cn/art/show.do?dn=zhaojj&id=301777&agMo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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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4
天才仲永,因为“不使学”,变得平平常常,更何况我们只是普通人,不学习,岂不是连普通人都不如?
全文前两个自然段叙事,最后一个自然段议论,提出作者的见解。意味深长,发人深省。
仲永是个很有天分的孩子,他作的诗,传给一乡的秀才看,还有人掏钱请仲永作诗。结果“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使一个天才变得“泯然众人矣”。
仲永的经历告诉我们,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第2个回答  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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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shāngzhòngyǒng)(王安石)字介甫 号半山「中小学生必读文言文」之一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学期重点课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二、注解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闹着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在诗后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传送全乡学识优秀的人士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这件事感到惊奇,渐渐地把仲永的父亲当做宾客款待,常常请他去做客,有人还用钱币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现在已经去世的父亲到舅舅家里见到了仲永,他当时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不能与以前的传闻符合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了他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与一般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智慧是上天给予的。是上天得授予的。他的天资比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的人,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编辑本段]三、重点句词

一、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于是)就近借来交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后署上名字,他的诗以奉养父母、是同宗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为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用对待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符合以前的传闻了。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殆尽,已成为普通人。
泯然:消失的样子。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然:……的样子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译:他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很多。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啊。
9.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
字词解释
伤(哀伤、惋惜)仲永
金溪{今江西金溪县}民(百姓、平民)方仲永,世(世代)隶(属于)耕(耕种,这里指农业生产)[.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仲永生(出生)五年,未尝(曾经)识(见识)书(书写)具(工具),忽啼(啼哭)求(要求、恳求、要)之(它,代指书具)。父异(感到惊异)焉(兼词,相当于“于之”,对方仲永的行为),借旁(旁边)近(就近)[旁近:邻近]与(给、给与)之(他,代指方仲永),即(立即、就)书(写、书写)诗四句,并(并且)自(自己)为(写)其(他的,代指方仲永)名(名字、题名、署名)。其(他的,代指方仲永)诗以(把、用)养(奉养)父母、收族[收族:使同族人按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相处而不离散]为(作为)意(内容),传(传阅、传送)一(整个、全部)乡秀才[秀才:指学识优秀的读书人]观(观赏)之(它,代指方仲永的诗)。自(从)是(这)指(指定)物(事物)作(写作)诗,立(立刻、立即)就(完成),其(它,代指方仲永的诗)文(文采)理(道理)皆有可(值得)观(观赏、欣赏)者(……的方面、……之处)。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同乡人]奇(对……感到惊奇、认为……值得惊奇)之(他,代指方仲永),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宾客:用宾客的礼节款待、把……看作宾客对待]其父,或(有的人)以(拿、用)钱币乞(讨取、求取)之(它,代指方仲永的诗)。父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代指“以钱币乞之”之事)然(这样)也,日(每天)扳(拉扯)仲永环(四处)谒(拜访)于(对、向)邑人,不使(让)学(学习)。
余(我)闻(听说)之(这件事)也(强调的标志,表示对后面的“久”强调)久(长久)。明道{宋仁宗的年号}中,从(跟随)先人[指已经过世的父亲]还(返回)家,于舅家见之(他,代指方仲永),十二三矣。令(让)作(创作、写)诗,不能称(符合、相称)前(以前)时(时候)之(的)闻(传闻)。又七年,还(返回)自(从)扬州,复(又)到舅家问焉(它,代指方仲永的情况)。曰:“泯(消失)然(……的样子)[泯然:消失的样子]众人[众人:普通的人]矣。”
特殊句式一、省略句:(括号内粗体字为句子省略的部分)
①不使(之)学 ②令(之)作诗 ③之(于)天也 ④(余)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
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二、词解

1.伤:哀伤,惋惜
2.民:老百姓
3.世:世世代代
4.隶:属于
5.世隶耕:世代以耕田为业
6.未尝:不曾
7.求:索要
8.异:对……感到奇怪
9.借旁近:借附近的。这里指邻居。
10.与:给
11.书:写
12.为:题写
13.以……为意:把……作为诗内容
14.观:欣赏
15.自是:从此
16.是:这
17.立就:立刻完成
18.者:......的人
19.稍稍:渐渐地
20.或:有的人
21.宾客:用对待宾客的礼节来款待(名词作动词 )
22.邑人:同县的人,乡里人
23.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题诗
24.利其然:认为那样有利
25.扳: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26.环谒:四处拜访
27.使:让,此解允许
28.从:随着
29.称:符合
30.闻:听说;知道
31.泯然:消失的样子。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32.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4.通悟:通达聪慧
35.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6.固:本来。
37.文理:文采和道理。
38.利:认为......有利可图。
39.可:值得。
40.秀才:这里指读书的人。
41.谒:拜访
42.书具:书写工具,这里指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43.异焉:对此感到惊异。异,感到惊异
44.彼其:他
45.贤:胜过、超过
46.材人:有才能的人
47.自:从
48.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9.尝:曾经
50.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自,自己,为,题上
51.先人:指作者死去的父亲
52.受之天:指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53.异:感到诧异
54.于:比(出自“贤于材人远矣”)
55.于:被(出自“受于人者不至也”)
56.前时之闻:以前的传闻
57.养父母:奉养父母
58.收族: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
59.父利其然也:利-以为……是有利的
其-与“然”连用,无其他意思
然-这样
60.(复到舅家问)焉:指代仲永
61.(父异)焉:代词,之(与之)兼词
62.年:岁
通假字
【扳】:通“攀”,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材】:通“才”,才能,有用的。
【视】:通“是”,确定,肯定
[编辑本段]四、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五、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为......感到哀伤”的意思。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文章中心

告诉人们: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的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文章的概括

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编辑本段]六、作者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王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变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编辑本段]六、历史反例
一、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
二、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想君小时,必当了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父亲的晚辈,虽然他们原本是平辈。
[编辑本段]七、读后有感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读罢此文,我不禁为之而“伤”。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写的方仲永五岁时的表现,俨然是一个神童,但他后来才能丧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会落后”。道理再明白不过了———即使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方仲永立场坚定地变“不使学”为“我要学”,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人们不是“伤仲永”,而是“赞仲永”“学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天才=99%的汗水+1%的灵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即使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
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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