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签订了哪些和平条约?

如题所述

二战后签订的条约主要有:

1、《苏德互不侵犯条约》:1939年8月23日,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与纳粹德国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在莫斯科所秘密签订的一份协议。条约也称为苏德条约、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或希特勒—斯大林条约。

2、《苏日中立条约》:1941年4月13日,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与日本在莫斯科签订的相互保证中立的条约。条约是在苏联为了避免东西两线作战、日本减少北方压力而实施南进战略的背景下,以牺牲中国的国家利益为前提签订的。

3、《大西洋宪章》,1941年8月1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上签署。

4、《开罗宣言》:1943年11月27日,由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开罗发表,并在1943年12月1日以新闻公报形式发表的对日作战宣言。

5、《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包括《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议》、《关于大连之协议》、《关于旅顺口之协议》、《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议》等附件,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代表王世杰和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

6、 《雅尔塔协议》:1945年2月4日-1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斯大林、罗斯福和丘吉尔,在雅尔塔会议中签订的协议。协调盟国对德、日作战,加速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进程和促进战后和平稳定局面的形成起到重要积极作用,为联合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7、《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总统杜鲁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联合发表的一份公告。这篇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声明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以及履行开罗宣言等对战后对日本的处理方式的决定。

二战,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9月1日—1945年8月15日,以德国、意大利、日本法西斯轴心国( 及芬兰、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和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为另一方进行的第二次全球规模的战争。从欧洲到亚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作战区域面积2200万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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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4
二战后签订了多个重要的和平条约,这些条约包括:
1.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1939年8月23日,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与纳粹德国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在莫斯科所秘密签订的一份协议。
2. 《苏日中立条约》:1941年4月13日,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与日本在莫斯科签订的相互保证中立的条约。
3. 《大西洋宪章》:1941年8月1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加拿大的纽芬兰签署的一份陈述两项原则的宪章。
4. 《开罗宣言》:1943年11月22至26日,中国、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埃及开罗举行会议后签署的文件。
5. 《苏、美、英三国德黑兰宣言》: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苏联、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德黑兰举行的会议。
6. 《雅尔塔协议》:1945年2月4日至2月11日,苏联、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举行的会议。
7. 《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的一份公告。
8.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与苏联在莫斯科签订的一份条约。
这些条约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战争的结束,并为战后的国际秩序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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