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正式名称是《对日和平条约》1951年9月4日,美国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在和约签订的当天,美国与日本还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
旧金山会议是美国力图扶持日本、打击和孤立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迅速在亚洲建立起冷战秩序的重要产物。
由于对日和约草案的起草工作被美国所垄断,并几乎完全根据美国在二战后对日本的国际安排和角色期待来制定,旧金山和会曾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强烈不满。反法西斯国家签字的《联合国家宣言》、《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其他有关国际协议都规定同盟国家不得与敌国单独媾和,对日和约应先经中、苏、美、英四国外长会议准备,并采取大国一致原则签订全面对日和约。但美国背信弃义,违反盟国的合法利益,印度和缅甸就拒绝参加旧金山会议。9月8日,参加和会的49国代表在对日和约上签字,但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拒绝签字。
9月18日,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严正指出旧金山和会是一次片面的会议,中国拒绝接受和约的合法性。与此同时,朝鲜、蒙古、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等国也都曾发表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