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您好,这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来区分:
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有证据、解除程序也合法的,就没有补偿金;

如果依据40、41条规定解除的,需要按照46、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则需要按照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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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8
、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2、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3、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4、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
6、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你不要在解除合同表上签字;准备好你在企业工作过的各种证据。没有相关证据也没关系,劳动仲裁实行举证倒置。按照你的申诉要求由企业提供关键证据;如果企业不提供的话,将承担不利后果。
第2个回答  2022-08-0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时,并无不当。没有经济补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协商解除时,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无理由,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即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一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2022-08-10
这当然是有补偿的,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辞退工人,应该按照他工作的时间长短给予补偿,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2-08-21
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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