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当月必须做进项转出吗?那么隔月收到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开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当月可以做进项税转出,也可以做冲减进项税。隔月收到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要分别做进项税转出或进项税冲减以及确认进项税的两笔分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规定:“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松江区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常见问题和操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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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开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当月可以做进项税转出,也可以做冲减进项税。隔月收到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要分别做进项税转出或进项税冲减以及确认进项税的两笔分录。追问

当月必须进项税转出或进项税充减吗?是否要交转出的税款?还是不用交下月蓝字发票到之后相抵。

追答

当月必须进项税转出或进项税冲减。否则会比对失败,清卡失败,从而使以后的开票受阻。

追问

当月进项转出的税款是否可以下月取得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后冲抵

想再问一下,就我所说的情况,税要怎么交?本月交上月转出的进项税,那么本月取得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后怎么交税?

追答

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税怎么算。
如果做的是进项税转出:应交的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转出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如果做的是进项税冲减:应交的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实际进项税额)
至于算出来如果是正数(要交税),税务局会在你申报的第一时间直接从公账上扣除。
然后回答你第一个问题:进项税转出的冲抵。

如果当月进项税转出后计算结果是要交增值税的,则不存在下月冲抵的问题,下月取得正确的蓝字发票认证后是下月的进项税;如果当月的进项税转出后计算结果是不用交增值税,那么下月取得正确的蓝字发票认证后就是可以冲抵红字发票的对应金额和税额的。
至于第三个问题,“本月交上月转出的进项税”这句话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进项税转出不意味着你一定就本月要交增值税。当上月转出的进项税计算得出的结论为不用交增值税时,本月取得的红字发票冲减上月对应的蓝字发票,本月正确的蓝字发票正常入账,然后根据总额计算本月是否要交增值税、要交多少增值税;当上月转出的进项税计算得出的结论为需要交增值税时,本月取得的红字发票和本月取得的正确的蓝字发票相互抵冲,得出一个本月实际销项(或进项)税额,再根据本月各项增值税数据计算本月是否要交增值税、要交多少增值税。

追问

那么做进项税冲减的本月销项税是实际销项还是计算得出

追答

做进项税冲减的是本月的进项税正数,得出“实际进项税额”。

追问

那么我所说的情况可以本月撤销申请单不做进项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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