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降低工资待遇,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08
完全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定不允许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
大家都来去自由,
前提是你和公司之间协商解决了就好。
而降薪或者裁员也是公司本身具有的自由权利,
作为劳动者无权干涉公司的决定,
从自身立场无法接受公司决定的时候,
完全可以直接采取自离方式来确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对公司来说,也不存在强制员工必须听从公司安排的规定。
双方之间本着和平友好的原则,
通过协商可以把对彼此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2个回答  2020-05-09
如果单位的降低工资待遇,因为它违反了当初合同里面规定的工资待遇水平,所以说你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事符合规定的。
不过你要看看这件事对你的影响有多大,如果你处在一个不好找工作的时期,他如果加工资的话,我觉得你可以接受了,如果外面有比这更好的条件,那么他如果加工资你直接走人就可以了,这个是最好的。
第3个回答  2020-05-08
一般情况下,单位降低工资待遇都需要提前通知员工的,如果你同意了单位降薪,那么你就不能再以降薪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了,但是,当单位提出降薪时你不同意,那么这就相当于双方无法达成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你完全可以提出解除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因为现在的劳动合同内容已经与过去有了严重的不符,所以,只要你不同意降薪,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20-05-09
单位未经员工允许私自降低工资待遇,员工有权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签合同的时候如果仔细留意的话就会看到与这个相关条款,如果是出于经营模式的更改使单位可持续发展,单位和企业有权与员工告知。员工表示理解与支持方可调低工资。
第5个回答  2020-05-09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要根据现实情况,如果单位由于经营状况。经过与员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当然是可以降低的。
如果单位单方面无故降低工资待遇,那就违背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书。此时你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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