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干私活期间出现事故,责任归谁?”:
(1)如果师傅干的是私活、而不是你雇佣的事务:责任当然由师傅自己负责、与你无关,不管是师傅是自己受到损失还是因为师傅的过失而使其他人受到的损失,都应由师傅个人负责。
(2)以上问题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或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才由户雇主负责任;如果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的,一切责任由其自己负责,所所谓雇佣活动,就是你做为户雇主为其指定的活动或是为其指定的岗位应有的职责范围。
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
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干私活法律上的认定是什么?”:是在干私活还是雇佣活动,要看师傅当时从事的活动是否是其被您雇佣的职责范围、或者虽然不是其岗位职责范围而是您临时指定的工作,也就是说:认定是干私活还是从事雇佣活动,一是看是否是其岗位职责、二是看是否有您的指定。
3、“能否列个合约规避一下责任,怎样列?”:
(1)其实,这事已经有明确的
法律法规规定,您和师傅写不写合约都没有多大关系,即使没有合约约定干私活由其自己负责,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那儿,只要您能拿出证据证明师傅干的不是私活而不属于雇佣范围的,您也一样不负责任。
(2)也就是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关于干私活由其自己负责的合约,而在于到时候您是否能拿出证据证明那是私活而不是雇佣活动。
4、这事写不写合约都没有多大关系,当然,如果有这样一个合约(主要内容:写清协议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约定干私活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其自己负责、写明年月日并双方亲笔签名就行了)。
提个建议供您参考:设计一个派工单,每次派师傅做您的活时,在派工单上填写所派人员姓名、工作内容、派出时间,回来报账时填写收工时间,然后将派工单交您结账用,没有您店里专用派工单的活,就是私活,但派工单的签发环节必须严格掌握,而且派工单最好设计严密不好复制、有您店里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