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重病,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得重病,公司能辞退吗?

第1个回答  2022-01-08
劳动者换重病病假期间,如果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病假期间,但是已过医疗期,用人单位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22-01-08
非因公患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一)、医疗期时间
1、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3、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4、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经济补偿办法
员工医疗期满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注意第三条, 员工医疗期满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3个回答  2022-01-08
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员工得了重病,公司应该不能辞退,不但不辞退还得应该给他按时发放工资。再加上员工得了重病需要钱,这属于员工困难户也是有奖励的,出于人道主义也是不能辞退的。
第4个回答  2022-01-08
员工得重病,也得看之前签订的工作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表示,那么就看和老板的情分了
第5个回答  2022-01-08
在员工生大病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直接予以辞退的。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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