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基本工资降低了(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我该怎么办?

我可否问公司要回它减少的那些工资?
跟我一个单位的人都降低了.但是都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基本工资降的话我都不干了,为什么会如此卑鄙,实在太让人生气了. 求个专业点的帮帮我,说的明白些.

劳动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写下来每月的工资计算方式?

资方自行将员工调降工资是不合法的,请参考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您的情况是第一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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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3
到当地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这事,他们会把你的劳动所得要回来的
第2个回答  2010-08-23
先问问你边上的人
是集体降工资还是你一个人的事
如果说是你一个人 那就危险了
如果是都降了 可以和公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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