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土地证有用吗

如题所述

房屋拆迁土地证有用。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分两类,一类是被拆迁人的土地证宅基地证,一类的是开发商的土地证。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者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不然赔偿的标准或许会降低。拆迁国有土地证有补偿。征收国有土地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和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办理房屋交易增值税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出卖方和买受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权属证明:出卖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3、交易协议:出卖方和买受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协议,包括房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
4、交易款项证明:包括买受方支付的房屋交易款项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离婚、继承、赠与等房屋交易,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并进行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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