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同事小张在前不久得了白血病,老板要求捐款,把钱都放在王会计那里。可是过了几天,我们得知?

捐款竟然被王会计独吞了!这算不算违法行为?

前不久,我的同事小张得了白血病。老板要求我们捐款,把捐款的钱放到王会计那里。累计捐款15000元。可谁知,几天后老板打电话询问小张的家属时,小张的家属却说:“别提了,小张的病是越来越重了。把家卖了都付不起医药费呀。”老板说:“我们公司捐款的钱应该给你了呀?”
小张家属说:“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捐的款?一分钱都没落到我们手上呀。”
老板挂了电话,找了王会计。就在找她的时候,王会计还在向我们炫耀她新买的包包和衣服呢。老板问她大家捐的款去哪里了?王会计接下来说的话非常让我们震惊,她理直气壮的说:“我对小张有仇,这15000元,我自己买衣服、包包和化妆品了。”
老板非常生气,我们也生气得握紧拳头。老板大声的说:“王会计,没想到你是这种人。这15000元,是大家辛辛苦苦从生活费里省下的钱,你倒好,不劳而获!你卷铺盖走人吧,我们公司不收你这种不劳而获又贪图小便宜的人。”

王会计的行为算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直接报案吧 报警处理 。经济犯罪 先把贪墨的捐款让其归还 量情节定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0
私吞捐款,属于贪污,金额5000元至50000元的,处一年以百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抗震救灾款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度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委派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以捐款为名筹集资金并私吞的,回属于诈骗.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诈骗救灾款的,属于诈骗中具有特别严重情节,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答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05-20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个回答  2020-05-20
这就是违法行为,去派出所报案吧,老王会受到惩罚。
第4个回答  2020-05-20
不问而取是为偷,偷窃是违法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