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时候租的房东房子,当时签了半年的合同,之后就没有签过合同,不过房租都是按时交的,半年一交。我10月份刚交过半年的房租,到14年3月底到期。今天房东打电话说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他租的地方要拆,所以他让我在找房子,不租给我了。 我说房租还没有到期就不让住了。他说他也没办法,他住的地方政府要拆,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让我半月之内搬走。我这样有点说不过去。他说把剩余的钱退给我。 我不想再搬家了,毕竟租这么长时间。现在我该怎么办? 这次交房租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物业费,管理费都是刚交的一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