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两个月后可以跟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这两个月的社保吗?

如果找仲裁解决问题,首先仲裁机构会不会受理。受理了的话那么需要什么证据?

一、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劳动合同法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二、关于证据收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建议劳动者首先搜集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三、关于处理方式。 仲裁程序时限较长,还会产生费用成本,建议你不需要通过仲裁程序,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属于他们监察职责范围。你这需提出举办,并及时电话催办,肯定能解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