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迁户口,档案怎么办

毕业的时候档案和户口都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想把户口迁到成都市成华区,但是工作单位是私人企业,貌似不能接收档案,那么户口签了之后档案怎么办呢?仍然放人才交流中心么,可是每年要交管理费!
迁成华区是因为在那里买了房,不晓得是不是有必要把户口迁出来

档案和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迁户口,档案可以调到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现在不用交档案管理费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管理单位管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咨询:关于档案管理费的收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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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是的,档案继续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外企私企是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

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局下属管理的企业,是收费有偿服务,目前毕业生为了以后技术职称评定只能如此,你可以问下企业能不能承担这个费用,很多企业是给报销的。

如果你不在乎技术职称评定和个人身份,你而已把档案调到成华区劳动服务公司,这个收费便宜很多,是劳动局这条线的。

档案调动很简单,你到你要调入的地方开具《调档函》,拿到人才交流中心就可以了。

补充:
你在人才中心的户籍是集体户籍,不方便你以后的结婚、子女落户和读书,如果你有自己的房子,建议把户籍迁出来,成为独立家庭户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30
户口和档案不是一回事,可以不放在一起,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户口迁完以后,你也可以把你的档案从锦江区移到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之间也是可以移动的,只需要你工作的单位出一个证明,然后你向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人事代理的申请,他们同意就会给你出具接收函,你拿着接收函到锦江区就可以把档案转过来了。
管理费到那肯定是要交的,除非你进入的是国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按照政策购买住房,落的户口是家庭户,不再是集体户,建议你还是迁过来,由集体户变为家庭户,集体户很麻烦的。
档案不迁也可以,
第3个回答  2010-08-30
都是一个城市的,你户口迁到哪里都是集体户,没有迁的意义。私人企业保管不了档案很正常,所以你一定要委托在人才中心,倘若有朝一日你考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了,你的档案就可以直接转走。你要是就想省那一年300元钱,就把档案取出来放自己手里,但是我要警告你!你取出来以后在想送回去可不那么容易了,而且,放在自己手里要是有个闪失,你这辈子就算是个黑户了,以后什么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寻思都别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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