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读的中专,老家湖南,上个月把户口迁回老家农村了,可是我的档案怎么办,是不用管,还是得另办手续迁回?或者是说,像我这样子的,要不要档案都无所谓了?
1,我已经毕业五六年了,而且当时毕业时就把户口还有档案挂靠在当地的一个什么集体户口上,每年还得交一百多的管理费的,现在户口是迁回去了,可档案没有管,当时托人办的户口迁移,当时也不知道还有这碴
2,如果不管这个档案的事,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
谢谢: zjm0917 - 经理 五级
还有两个要补充
3,我在深圳工作了几年,工作算稳定,想报个电大什么的,对这个有影响吗?
4,像我以后几年内应该是在深圳打工了,如果有必要,我的档案应该放在哪儿最好,最方便
户口迁回原籍档案(如果是农村户口不能迁入,只能迁到原籍市县人才市场)):
1、对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扩展资料: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