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养殖场场主向国土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并且办理了相关证件,合法开设的养殖场就不是违章建筑。
只要搭建养殖场的行为人拥有该块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那么就是属于合法经营的,除了搭建养殖场外的,搭建其他涉及农业的设施也是合法,但是需要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国有土地,假如使用的是本村的集体土地的,就不需要申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可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