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22
被判刑人员以前的工龄是否计算,要区别对待。
如果是判刑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那是不会被抹除的,会继续保留。
如果是判刑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则要被抹除掉。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概是1995年左右,各省的时间不一样,比如北京是1994年1月)以前的、进入体制内国有职工身份的工龄。
也就是说,判刑人员只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金待遇。
法律依据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原劳动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
希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22
被判刑的人以前的工龄也是可以被认定的,只不过在服刑期间,这部分工龄是需要扣除的
第3个回答 2021-09-23
单纯工龄任何时候也不算,判刑以前的缴费年限仍然存在,还是你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3
企业里面,被判刑的人员。从判刑之日起,以前的工龄全作废。从释放之日起,回单位后,重新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