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觉得我没给公司招到人要我自动提离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9-18
可以的,只要不是你主动离职的,就可以得到赔偿追问

那老板不给赔偿怎么办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2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追问

我的职称是行政前台,但用人单位以客观原因,公司只需一个行政,主观原因,我招不到人为由要让我主动提离职,也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还帮我订好了离职的时间,但我完全没有要离职的意思,公司的这种行为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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