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者不签字公司都可以领出来吗

如题所述

工伤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需要递交工伤待遇审核,需要员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在员工本人没有签名同意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自行领取的。

申请工伤钓鱼审核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08
如果人社局通知单位领取,可以领出来
转交工伤职工,防止不签字,可以转账打入银行卡
告诉职工,不服伤残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08

正常手续是公司与社保机关建立的保险合同关系,工伤职工的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与用人单位承担,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工伤保险承担的是社会保障(国家保障)责任,社保机关应当将工伤员工的社保待遇支付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支付给工伤员工。

假定用人单位没有按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出现了欠差情况时,用人单位还须承担工伤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的补充赔偿义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