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洪峤听到结果后瘫坐椅子上,他是否罪有应得?

如题所述

是罪有应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本案中的女大学生,在与洪峤交往过程中,并没有犯过不可饶恕的大错,也没有对洪峤有过激行为,甚至在女孩朋友口中,女孩一直在用自己的钱贴补洪峤,直到发现洪峤真面目后,才委婉提出分手,在分手时女孩还对洪峤有一丝幻想,所以才会在洪峤提出外出游玩请求时,犹豫一下就同意了,从前因到后果,都是洪峤单方面臆想女孩种种错处,用自己那不合理的交往标准去要求女孩,甚至因此对女孩产生恨意,从这一点来看洪峤杀人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更不值得被网友同情。

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洪峤对女大学生下毒手,已经筹谋很久,并且多次付诸实践,只是女孩因为机缘巧合躲过好几次致命危机,直到最后一次,她在毫无防备情况下,被洪峤伙同曹泽青、张晨光杀害,并且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掩埋在地下,整个过程极端残忍,而三个罪犯在事情发生后的冷漠,淡定更让人内心一寒,对曹泽青、张晨光来说,女孩只是一个花季少女,与他们无冤无仇,为了一己私利,他们故意忽略疑点,让女孩死于非命,太过自私,如此之人如果真的能如愿进入理想单位,那真是百姓不幸。而洪峤作为大学生的男友,杀害自己心爱之人后,还能理性的处理后续,也可说明其人品有非常大问题。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作恶之人,不管有多么狡猾,不管有多么善于伪装,在法律面前都只能显出原形,洪峤谋杀罪名第二次成立时,也代表着洪峤的一生即将结束,他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需要到地底下向女大学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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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2
我觉得这确实是罪有应得的,他这样的做法也会造成他父母一辈子的阴影,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第2个回答  2022-09-22
我觉得他就是罪有应得,因为他的手段真的是太残忍了,他真的是太狠心了,把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杀死了。
第3个回答  2022-09-22
当然了,既然他已经做出了这样的行为,他就应该要知道自己需要受到惩罚,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被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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