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劳动局投诉电话

你好 我父亲在工地上被重物砸到 多出严重骨折 现做好手术刚拆线 昨天和工地老板商讨补助问题 对方不愿意出钱 我该怎么办 以后父亲都无法做重活 家里现在也比较忙 父亲又无法走动 还要专人照顾 我该怎么办 现在找什么部门可以快速解决

没有劳动局了,现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市本级 0379-63221615
伊川县 0379-683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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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9
洛阳市劳动用工纠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工伤委托鉴定、劳动法律司法援助15038653110
第2个回答  2014-09-13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公司的规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辞职,不受合同提前一个月的约定。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并且你还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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