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有劳动合同再有试用期还是先有试用期再签劳动合同

现在普遍有个现象.就是大部分工作会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本人有个不理解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不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为何劳动合同都还没签.试用期就先冒出来了呢?如果试用期不签合同.这对试用者本来来说是不是没有法律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找借口要将其解雇.不是喊冤无门?
另外本人还有个问题.签定劳动合同必须要劳动手册么?没有就不可以签?比如说那些上了年纪的人40左右的.农民工等.他们上哪儿搞劳动手册去?

请两个问题一起回答.谢谢了!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得先约定试用期,而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的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间的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了解的考察期。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因此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才有约定试用期的可能。但应注意的是,试用期并非必需的,因此劳动合同并非一定要约定试用期。此外,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仅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如果仅约定试用期,该期限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综上分析,用人单位只有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能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间的试用期。换言之,先有劳动合同,后才有试用期。从试用期长度来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但不超过一年的,最多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的,最多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最多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06
先有劳动合同,然后才有试用期。至于楼主说的劳动合同之前的“试用期”,更准确的讲法应该是实习期吧。实习期的话,好点的单位也会签合同,不过更多的是不签的啦。

劳动手册是公司内部规定的,公司正规就会有,皮包公司之类的就铁定没有啦。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3
广东胡律师:

1、一般来说是入职就要签劳动合同,可不少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就违反《劳动法》等试用期过了再给劳动者签;

2、不过不签劳动合同对于企业是大不利的,不签劳动合同就表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试用期”,并且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签就随意炒掉,只要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随时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4、有合同不一定必须要有劳动手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06
试用期应该在劳动合同期内 ,不一定有劳动手册
第4个回答  2009-07-06
先有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