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几年在法律上才算离婚?离婚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婚姻法》第4章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手续应该是双方带上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吧。再不就是法院判决了之后带上判决书去离婚登记机关咯~ 不过一般是第一次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一般会到第二次当事人非常坚决要离婚才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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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7
夫妻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都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分居,不管分居多少年,法律也不会因此而认可夫妻已经离婚。只不过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容易被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予以判决离婚而已。
第2个回答  2014-05-17
一般是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 可以起诉离婚.只有是因为感情不合离婚才算 其他原因分居不算.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手续比较简单 双方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处办下离婚手续就行,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一般就可以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比较麻烦点,时间拖的比较长,一般是因为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主要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3个回答  2014-05-17
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可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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