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行为:开庭前审判长对出庭人员的身份调查是法律程序吗?

渑池县法院的行为
开庭前审判长对出庭人员的身份调查是法律程序吗?如果不是程序,渑池县法院审判长为什么在开庭前还要核对出庭人员的身份?如果是程序,渑池县法院审判长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没有调查清楚,符合法律程序吗?望各界高手来参与这一讨论,来评价渑池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程序?

肯定是要审核的,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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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8
开庭之前就是要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的。不核实身份怎么知道他们是不是案件的当事人,跟审理的案件有什么关系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2个回答  2009-07-18
任何法院开庭前都要核实有关人员身份。试想一下,如果不核实,别人冒充你的名义出庭,说你欠人很多钱该怎么办呢?
第3个回答  2009-07-18
当然要核实身份啊!关键要配合法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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