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政府打官司,能要求司法介入吗

如题所述

到政府部门去解决纠纷不叫打官司,打官司是专指到法院的诉讼活动。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其本意是用来制裁那些不守诚信、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因为基本上诉讼费用最后都要由败诉方来承担的,部分败诉的按比例来承担;同时也是对原告方不得滥行诉讼权利的限制,比如你本身只想要求对方承担10000元赔偿,按规定只要交50元诉讼费,可是如果没有诉讼费用限制的话,你可以漫天要价要求对方赔偿1000万,反正败诉也没有什么,但因为有诉讼费的限制,你要求10000万的赔偿,你可能要先垫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诉讼费,而一旦败诉,你所交的诉讼费就不可能再退给你,所以你要谨慎地考虑你所主张的诉讼标的,这是对原告滥行诉权的限制,也是对国家诉讼司法资源的保护,以便这些司法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全部上交国家财政,是国家的非税收入之一,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国家这些年对弱势群体的诉讼费用有许多的保护性措施,如劳动争议案件只收10元的诉讼费,农民工为讨要工钱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有些案件还可能申请法律援助,等等,不一而足。还有些案件是不交诉讼费的,如特别程序案件,申请宣告失踪案件等。总之,一句话,如果你真是有理的,诉讼费用最后是不用让你出的,但也有例外,涉及到人身关系的案件如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酌情确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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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7
可以啊 司法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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