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票丢失怎么办?

我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之前委托一个代理记账公司做账,19年1至4月的账已经做完了,也报税了,但是现在成本票找不到,成本票都是普票,如果丢失该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方法吗?还有代理记账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一、普通发 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
2.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 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二、代 理记 账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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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3
现在成本票找不到,成本票都是普票,如果丢失该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一、普通发 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
2.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 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二、代 理记 账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2个回答  2020-07-23
需要。发票丢失了,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遗失声明不必统一在《中国税务报》刊登,可以是其他报纸。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21-09-27

找好补救的方法,成本票的问题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解决一定的问题,还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转移企业利润,降低企业纳税!

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降低企业高利润带来的所得税税负压力;

定率核定后,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税率0.5%-2.1%,综合税率1.56%-3.16%;

核定后不缴纳分红税,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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