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车主并无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不能强迫其垫付医药费。如果是情况紧急的抢救,则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当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如果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如果只是普通的救治,则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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