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七十二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或者也可以申请司法途径强制执行。

2.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虽然现在也可以,但是并不能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你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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